为让图书馆随书光盘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本馆各类信息资源的效用,特对本馆随书光盘的借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凡本校师生员工一律凭本人借阅证,提供索书号或书名,在声像资料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均可借阅随书光盘。
2.每位读者每次限借光盘一张,借期15天。超期未归还者,每张光盘每天收取超期费0.1元。
3.请读者妥善保管,顾惜所借光盘,归还时如发现光盘被水浸、油浸、漆保护层损坏、严重污损或重压变形、盘片破裂等导致光盘无法正常使用的,按每张光盘10元赔偿。
4.读者所借光盘不慎遗失,按相关规定赔偿。原则上赔偿同版原书的随书光盘,并补交文献加工费每张光盘2元。如无法赔偿原光盘则按每张光盘10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