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渝教高【2009】17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特制订《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一、评估目的
(一)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促进我市高等职业院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办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努力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通过评估,全面了解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情况,分析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引导学校建立内部自我评价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等多方结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四)加强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学校自主办学、政府支撑引导、行业企业引领、社会各方参与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体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二)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专家与学校平等交流,共同分析查找问题,探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潜力。
(四)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五)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六)随机评估,提高效率,不搞形式,不给学校添加负担,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总体要求
(一)学校基本数据必须原始、准确、即时,具有真实性。学校应按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要求及时采集数据,客观填报并即时更新维护《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二)专家评估民主、客观、公正,具有公正性。评估专家应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并注意体现学校的评估主体地位,与学校民主、平等地交流,查找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办法。
(三)评估程序严密、合理,评估过程开放、透明、务实,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四、评估指标体系
见附2。
五、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从有毕业生起至有三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申请评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校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见下表)。
学校类别 |
生师比 |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生)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元/生) |
生均图书 (册/生) |
综合、师范、民族院校 |
≤22 |
≥5 |
≥8 |
≥2500 |
≥45 |
工科、农、林院校 |
≤22 |
≥5 |
≥9 |
≥2500 |
≥35 |
医学院校 |
≤22 |
≥5 |
≥9 |
≥2500 |
≥35 |
语文、财经、政法院校 |
≤23 |
≥5 |
≥5 |
≥2000 |
≥45 |
体育院校 |
≤17 |
≥5 |
≥13 |
≥2000 |
≥30 |
艺术院校 |
≤17 |
≥5 |
≥11 |
≥2000 |
≥35 |
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二)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
学校 类别 |
综合、师范、民族类院校 |
工科类 院校 |
农林类 院校 |
医学类 院校 |
财经、政法类院校 |
体育、艺术类院校 |
生均面积 |
5.30 |
8.30 |
8.80 |
9.00 |
1.05 |
1.85 |
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学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五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求,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同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在其有三届毕业生后,至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逐年减少其20%的招生计划直至通过评估为止。
六、评估程序
(一)数据采集平台建设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见附1)建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数据采集平台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自我评价和监控的主要工具,也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学校平时须加强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校各相关人员独立、即时地采集和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原始、真实、有效、完整。每年10月份,学校将数据上报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全市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部。数据采集平台要采用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本。
(二)学校自评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正确领会评估实质。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文件,准确把握评估的目的、意义,正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基本精神和实质内涵。
2.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分析数据采集平台,认真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成绩,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客观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
3.形成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10000字)。
(三)评估申请
1.提出申请
学校应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时间安排的通知》(渝教高〔2008〕30号)中初步确定的评估时间,提前半年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
2.提交材料
学校应在评估前提交以下材料:
(1)正式评估申请公文;
(2)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的原始数据;
(3)自评报告;
(4)学校“xx五”发展规划;
(5)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或特色专业建设规划;
(6)当年《招生简章》。
以上(2)(3)(4)(5)(6)材料应一式10份,在专家现场考察前30天提交,同时挂到学校校园网上公示。
(四)专家评估
1.进校前预审
评估专家在收到学校的评估材料后,应仔细分析学校数据采集平台的各项数据,认真审阅学校的自评材料,查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在进校之前提出预审意见。
进校前,专家组应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和专家个人的情况进行分工,制订评估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评估相关工作。
2.现场考察
专家组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安排到学校进行为期3天的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的主要环节有听取学校自评汇报、实地考察、查阅原始资料、深度访谈、专业剖析、听教师说课、意见反馈等。现场考察方法以深度访谈为主。根据具体情况,专家组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其他考察方式。
在与学校进行平等交流、充分讨论、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专家组既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其人才培养工作的成绩,更要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探究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中肯、合理的建议。现场考察结束前,专家组应向学校反馈考察意见,并形成评估结论建议。
现场考察要将传统的“突击评估”改为“常态评估”,将“集中评估”改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评估”,要在学校正常教学状态下随机进行。
(五)整改与复查
1.学校整改
学校应根据专家组评估考察意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评估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整改期限为一年。
2.回访复查
整改期间,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专家组将随机进行回访,了解并引导学校的整改工作。整改期满,学校应将整改后的结果及时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复查。
七、评估组织
为确保我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顺利进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成立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简称“评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简称“评估委员会”)及其秘书处(见另文)。
评估委员会根据被评学校的特点,在市内外专家中向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专家,其中应包括行业企业专家和一线专任教师。
专家组人数为6~8人(含秘书1~2人)。
八、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 对暂缓通过的学校,在下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再次评估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减少其招生计划的20%;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将暂缓安排该校招生计划。
(二)结论的确定。根据学校自评和专家实地考察情况,对照评估指标体系,专家组提出评估结论建议,经评估委员会审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确定学校评估结论,并向学校反馈。
审定后的评估结论及专家组考察意见以适当方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九、评估纪律
(一)学校纪律
学校应遵守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专家组现场考察工作,不举行专场汇报演出,不组织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其他迎评活动,不超规格接待专家,专家住宿应就近安排且宾馆等级不超过SAMSUNG级标准,就餐从简,不安排旅游、与评估无关的考察和其他联谊活动,不向专家赠送礼品和发放礼金、补贴。
(二)专家纪律
评估专家应坚持评估工作的原则和标准,客观、公平、公正对学校进行评估,切实做到清廉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对有碍评估工作公正性、严肃性的不正当做法,应予以抵制,并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反映。
(三)违纪处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对违反评估纪律的学校和评估专家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学校的评估结论进行重新审定。
附:1.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2.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3.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附1 :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V2.08c版本,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教育处2008年9月28日发布)
(数据更新时间:年月日)
1 基本信息
1.1名称
学校代码 |
院校名称1 |
所在地区 |
当前校名启用时间(年月) |
建校时间2 (年月) |
建校基础3 |
举办方4 |
院校性质5 |
院校类别6 |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
(省市) |
立项部门7 |
立项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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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联系
通信地址 |
邮编 |
学校网址 |
法人代表信息 |
联系人信息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区号) |
传真(区号) |
E-mail |
姓名 |
职务 |
电话(区号) |
传真(区号)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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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招生
1.3.1 当年招生
专业设置数 (个) |
当年招生专业数(个) |
当年全日制高职招生数(人) |
其中(生源)(人) |
专业数(个) |
当年招生专业占设置专业的比例(%) |
普通高中生 |
“三校生”单招 |
“3+2”招生 |
五年制第4学年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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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当年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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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人) |
全日制中职在校生(人) |
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在校生(人) |
全日制成人高职在校生(人) |
全日制成人中职在校生(人) |
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人) |
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 |
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 |
培训(人次) |
高中起点 |
比例(%) |
中职起点 |
比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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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 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信息
序号 |
专业名称 |
人数(人) |
委托单位 |
办学类型 |
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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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院校领导8
2.1 基本状况
序号 |
教工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近10年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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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序号 |
教工号 |
姓名 |
关注教学情况[兼课(课程名称(学时))、听课(次)、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 |
关注学生情况[走访寝室(次)和实习点(次)、 参与学生社团文体活动(次)和学生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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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办学条件
3.1占地、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亩)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其中(平方米) |
普通教室 |
一体化教室11 |
图书馆 |
实践场所 |
学生宿舍 |
食堂 |
运动场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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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馆藏图书资料
纸质图书(册) |
其中(册) |
电子图书(册) |
其中(册) |
专业期刊(种) |
专业图书 |
近二年出版专业图书 |
专业图书 |
近二年出版专业图书 |
中文纸质专业期刊 |
外文纸质专业期刊 |
电子专业期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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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学习室
3.3.1 阅览室、多媒体教室
阅览室 |
多媒体教室 |
数量(个) |
座位数 (个) |
周开放时间 (小时) |
数量(个) |
座位数 (个) |
周均开放时间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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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机房
序号 |
机房名称 |
数量(个) |
服务面向 |
座位数 (个) |
周开放时间 (小时) |
按机房功能分类合并填写,不要增加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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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校园网
接入总带宽(M) |
教学用计算机总数(台) |
现运行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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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实践教学条件
4.1 校内实践基地12
序号 |
实践基地名称 |
主要面向专业13 |
被列为实训基地项目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设备值(万元) |
设备数(台套) |
主要实训项目17 |
学年使用频率(人时) |
年原材料 (耗材)费用 (万元) |
年设备维护 费用(万元) |
专职 管理 人员18(名) |
兼职 管理 人员(名) |
周公共开放 时数(学时) |
支撑部门14 |
时间(年) |
设备总值 |
当年购置设备值 |
自主研制设备值 |
社会(准)捐赠设备值15 |
设备总数 |
大型设备数16 |
校内 |
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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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9
序号 |
基地名称 |
依托单位 |
建立时间(年月) |
面向专业13 |
主要实习实训项目17 |
年接待学生量 (人次) |
基地年使用时间(天) |
其中年接受半年顶岗实习学生数(人) |
是否有住宿 条件20 |
基地是否发放学生实习补贴21 |
基地派专职引导教师(人次) |
学校派引导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人次) |
学校向基地支付专项实习经费(元/生) |
年接收毕业生就业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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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序号 |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名称 |
鉴定内容 |
建立单位 |
工种/证书名称 |
等级 |
级别22 |
部门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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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办学经费
5.1 经费收入(万元)
学费收入(按收费标准分行填) |
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 |
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投入 |
社会(准)捐赠15 |
贷款余额 |
合计 |
序号 |
标准 |
金额 |
合计 |
序号 |
标准 |
项目金额 |
合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合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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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经费支出(万元)
年学校总支出 |
其中 |
征地 |
基础设施建设 |
设备采购 |
日常教学经费24 |
教学改革及研究 |
师资建设 |
图书购置费 |
其它支出总额 |
合计 |
教学仪器设备值 |
生均 |
合计 |
其中 |
合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合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实(验)训耗材 |
实习专项 |
聘请兼职教师经费 |
体育维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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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师资队伍
6.1校内专任教师
6.1.1 校内专任教师25基本情况
教工号 |
所属系部 |
姓名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学历26 |
学位27 |
专业领域 |
专业特长28 |
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历(内容包含起止时间(年月)、单位、岗位) |
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 |
职业资格等级(最高)30 |
是否为专业带头人32 |
是否为骨干教师33 |
是否双师素质34 |
(有多个请合并在一行中填写,并用逗号分隔) |
技术职务等级B1 |
名称 |
获取时间(年) |
岗位 |
等级 |
发证单位 |
获取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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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本学年所授课程名称31 |
本学年授课总学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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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培训进修 |
挂职锻炼35 |
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 |
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 |
主持在研教学改革课题 |
主持在研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 |
公开出版著作与公开发表论文 |
项目名称 |
时间(天) |
地点 |
派出部门36 |
单位 |
岗位 |
时间(天) |
派出部门36 |
获奖时间(年月) |
获奖名称 |
级别37 |
是否主持38 |
获得时间(年月) |
技术专利(发明)名称 |
技术专利(发明)编号 |
是否主持38 |
名称 |
立项时间(年月) |
来源及级别 |
到款额度(元) |
名称 |
立项时间(年月) |
来源 |
到款额度(元) |
名称 |
出版社与杂志社 |
出版时间(年月) |
编辑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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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校内兼课人员
6.2.1 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
教工号 |
任职部门 |
姓名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学历26 |
学位27 |
专业领域 |
专业特长28 |
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历(内容包含起止时间(年月)、单位、岗位) |
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 |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
所任职务 |
是否为专业带头人32 |
是否为骨干教师33 |
是否双师素质34 |
(有多个请合并在一行中填写,并用逗号分隔) |
技术职务等级B1 |
名称 |
获取时间(年) |
岗位 |
发证单位 |
获取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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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本学年所授课程名称31 |
本学年授课总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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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培训进修 |
挂职锻炼35 |
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 |
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 |
在研教学改革课题 |
在研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 |
公开出版著作与公开发表论文 |
项目名称 |
时间(天) |
地点 |
派出部门36 |
单位 |
岗位 |
时间(天) |
派出部门36 |
获奖时间(年月) |
获奖名称 |
级别37 |
是否主持38 |
获得时间(年月) |
技术专利(发明)名称 |
技术专利(发明)编号 |
是否主持38 |
名称 |
立项时间(年月) |
来源及级别 |
到款额度(元) |
名称 |
立项时间(年月) |
来源 |
到款额度(元) |
名称 |
出版社与杂志社 |
出版时间(年月) |
编辑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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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校外兼职教师
6.3.1 校外兼职教师39基本情况
聘任系部 |
教工号 |
姓名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年月) |
学历26 |
专业技术职称29 |
职业资格等级(最高)30 |
兼职岗位 |
当前专职工作背景 |
本学年教学进修 (项目名称、时间(天)、地点、派出部门) |
技术职务等级B1 |
名称 |
发证单位 |
获取时间 (年月) |
岗位 |
等级 |
获取时间 (年月) |
发证单位 |
单位 |
职务 |
任职时间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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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本学年所授课程名称31 |
本学年授课总学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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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校外兼课教师
6.4.1 校外兼课教师41基本情况
聘任系部 |
教工号 |
姓名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年月) |
学历26 |
专业技术职称29 |
职业资格等级(最高)30 |
兼职岗位 |
当前专职工作背景 |
本学年教学进修 (项目名称、时间(天)、地点、派出部门) |
技术职务等级B1 |
名称 |
发证单位 |
获取时间 (年月) |
岗位 |
等级 |
获取时间 (年月) |
发证单位 |
单位 |
职务 |
任职时间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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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本学年所授课程名称31 |
本学年授课总学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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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专业
7.1 专业设置43
序号 |
所属系部 |
是否当年招生44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设置批准时间(年) |
首次招生时间(年) |
修业年限(年) |
在校生数(人) |
本学年招生情况(人) |
生源结构比例(%) |
重点专业45 |
是否专任的专业带头人 |
计划招生数 |
报考数 |
实际录取数 |
第一志愿录取数 |
实际报到数 |
普通高中起点 |
中职起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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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开设课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授课教师 |
课程类型47 |
课程性质48 |
课时数 |
实践课时比例(%) |
是否专业核心课程49 |
是否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
精品课程50 |
使用教材 |
主要授课方式 |
主要授课地点 |
授课年级 |
开设 实训/实习 项目 名称 |
课程 教学 设计 特色 描述 |
主要考试/考核方法 |
教工号 |
姓名 |
性质B1 |
所属系部 |
授课任务46 |
教材名称 |
版本时间(年) |
出版社 |
编辑 |
教材性质51 |
是否高职高专教材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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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职业资格证书与技术培训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生获取的符合专业面向职业资格证书 |
发证机构 |
鉴定地点53 |
毕业生获得证书数 (本) |
毕业生获取率(%) |
社会技术培训(人次) |
名称 |
等级 |
总数 |
获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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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顶岗实习与录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顶岗实习情况 |
主要实习单位 |
主要实习岗位 |
实习人数 |
实习时间(月) |
企业是否给学生顶岗实习补贴54 |
录用毕业生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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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产学合作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合作企业名称 |
合作开始时间(年) |
年订单培养数(人) |
年共同开发课程数(门) |
年共同开发教材数(种) |
年支撑学校兼职教师数(人) |
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数(人) |
当年对学校(准)捐赠设备总值(万元) |
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 |
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 |
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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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招生就业一览表
序号 |
年份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数(人) |
报到数(人) |
报到率 (%) |
毕业生数(人) |
9月1日就业数(人) |
9月1日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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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
8.1 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序号 |
教学规章制度及运行程序文件名称 |
发布时间 (年月) |
发布部门 |
本学年变更情况 (新增、修改、取消) |
新增、修改、取消时间(年月)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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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是否在编56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所属部门 |
职务 |
岗位职能 |
本岗位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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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是否在编56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所属部门 |
来源57 |
岗位职能 |
本岗位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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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专职招生就业引导人员基本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是否在编56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所属部门 |
来源57 |
岗位职能 |
本岗位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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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学历26 |
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 |
专业领域 |
来源57 |
周工作时数(小时) |
技术职务等级B1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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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教工号 |
姓名 |
是否在编56 |
性别9 |
出生年月 |
学历26 |
学位27 |
专业技术职务(最高)29 |
专业领域 |
近十年工作经历 |
在研课题 |
等级代码B1 |
名称 |
(内容包括:起止年月、工作部门、工作岗位) |
名称 |
课题来源 |
立项时间 (年月) |
本年度实际到款额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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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评教情况
评教起始时间(年月) |
评教终止时间(年月) |
评教客体(教师)覆盖面(%) |
评教主体参与度58(%) |
学生参与比例 |
同行参与比例 |
校领导参与比例 |
社会参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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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奖助学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种类 |
奖助范围 |
奖助人数 |
奖助额度 (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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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社会评价
9.1 招生情况
学年 |
年份 |
计划招生数(人) |
实际录取数(人) |
实际报到数(人) |
新生报到率(%) |
本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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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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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就业率
学年 |
年份 |
全校毕业生总数(人) |
9月1日就业率(%) |
12月31日就业率(%) |
本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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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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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社会(准)捐赠情况15
序号 |
捐赠单位 |
捐赠项目 |
捐赠时间 (年月) |
捐赠价值 (万元) |
捐赠性质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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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院校名称若同时使用两个以上院校名的请一并填写。
2.建校时间指院校独立设置具有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资格的时间(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时间)。
3.建校基础指高职学院的筹建基础,具体包括哪几所学校。
4.举办方(单一选项):省级政府/地市级政府/行业/企业/其他
5.院校性质(单一选项):公办/民办
6.院校类别(单一选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综合
7.立项部门(单一选项):国家/省/未立项
8.每位院校领导单独填制本表所有数据。
9.性别(单一选项):男/女
10.每兼一门课即填一行。
11.一体化教室是指兼具理论教学与动手能力培养功能的教室。
12.每个校内实践基地(含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分别填制一张表格。
13.主要面向专业填制不超过5个。
14.支撑部门(单一选项):国家/省
15.社会(准)捐赠设备值泛指社会各方的捐赠,包括为学校所用,不为学校所有的可称为“准捐赠”的仪器设备等;实物资产折算为资金统计。
16.大型设备指单价≥5万元的设备.
17.所列主要项目一般不超过5项。
18.专职管理人员,当其承担多个实验实训室管理时,以某个实验实训室为专职,其它都为兼职,并在填写时表明“(兼)”。
19.每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别填制一张表格。其它校外教育资源,可以用“补充说明”形式表达。
20.是否有住宿条件(单一选项):是/否
21.基地是否发放学生实习补贴(单一选项):是/否
22.级别(单一选项):省/市
23.部门(单一选项):中央部委/省市部门/行业/企业/其他
24.日常教学经费包括实验实习费、教学仪器维修费、教学差旅费、资料讲义费、体育维持费和聘请兼职教师费等。
25.校内专任教师可包括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的全职教师。
26.学历(单一选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专科/专科以下
27.学位(单一选项):博士/硕士/学士
28.专业特长指教师在专业领域某一方面的优势和专长。
29.专业技术职务指教师获得的人事部门认定的职称,包括教师系列职称、工程系列职称、研究员系列职称等。
30.职业资格等级指教师获得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其他部委、行业、企业等颁发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各类技能证书也在本栏填写。
31.本学年所授课程全部列出。
32.是否为专业带头人(单一选项):是/否
33.是否为骨干教师(单一选项):是/否
34.是否为双师素质(单一选项):是/否。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⑴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⑵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引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⑶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35.挂职锻炼是指受学校或上级部门委派,以提高某一方面能力为主要目的,脱产一段时间,到其他单位临时担任某一职务的情况。
36.派出部门(单一选项):国家/省/地市/校
37.级别(单一选项):国家/省/校
38.是否主持(单一选项):是/否
39.校外兼职教师专指聘请来校兼课的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40.每门课程均单独填制全部数据。
41.校外兼课教师指聘请来校兼课的教师。
42.每个专业均单独填制全部数据。
43.当年未招生专业应一并填写,同时说明暂停招生的理由。
44.是否当年招生(单一选项):是/否
45.重点专业(单一选项):国家/省/校/无(其中国家级是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央财政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教育部质量工程中的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是指“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省财政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以及各省组织的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等)
46.授课任务(单一选项):主讲/辅教
47.课程类型(单一选项):纯理论课(A类)/(理论+实践)课(B类)/纯实践课(C类)
48课程性质(单一选项):必修课/选修课
49.是否专业核心课程(单一选项):是/否
50.精品课程(单一选项):国家/省/校/无
51.教材性质(单一选项):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精品教材/自编教材/讲义/其他
52.是否高职高专教材(单一选项):是/否
53.鉴定地点(单一选项):校内/校外
54.企业是否给学生顶岗实习补贴(单一选项):是/否
55.每个合作企业均要单独填制数据。
56.是否在编(单一选项):是/否
57.来源(单一选项):本校在职/本校退休/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社会招聘/其他学校/其他
58.参与度是指参与评教的各类人员所占的人数比例。
59.捐赠性质(单一选项):捐赠/准捐赠
附2: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内涵说明 |
重点考察内容及数据库相应编号 |
备 注 |
1.领导作用 |
1.1举办方责任 |
①有完备的学院领导考核任免办法;学院领导符合高等职业院校领导任职条件。 ②有稳定的经费投入,满足学院正常运行和建设发展的需要。 |
①班子建设(2) ②经费保障(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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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适应地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或行业发展规划要求。 |
学校发展规划 |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 |
1.3办学目标与定位 |
①学校定位科学、准确;办学宗旨、服务方向明确;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重视内涵建设,努力办出特色。 ②全日制普通高职办学规模适当、稳定;短期培训种类、规模逐步增加;全日制中职、“三校生”单招、“五年一贯制”、“3+2”招生、专升本学生、成人高职学历教育学生规模逐渐减少;未举办委托全日制或各类成人本科(含专升本)教育,未组织在校高职生参加各类成人专升本学历教育。 |
①学校办学理念、目标及定位 ②在册各类学生的结构(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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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内涵说明 |
重点考察内容及数据库相应编号 |
备 注 |
1.领导作用 |
1.4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①学校确立了教学中心地位,校(院)领导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有健全有力的制度保障,实行情况良好。 ②教学投入占学费收入的比例逐年加大。 ③重视教师培训进修工作。 ④重视与区域社会及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 ⑤建立了奖学金等学生学习保障措施。 |
①人才培养政策保障情况 ②学校领导关注教学及学生情况(2.2) ③教学经费保障(5.1、5.2) ④教师培训进修(6) ⑤校企合作育人(7.5) ⑥奖学金(8.8) |
考察方式:查看原始资料、深度访谈。 |
1.5校风与校园稳定 |
①重视校园学问建设,学校学问底蕴深厚,校风、教风、学风良好,校园和谐、秩序井然,学生守纪文明。学生受各级表彰多。 ②符合《平安校园》的各项规定,无校园不稳定事件、违规办学事件发生。 |
①校园学问建设情况 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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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 |
2.1专任教师 |
①注重基础课专任教师学历、职称及教学水平提高。 ②建立了专业课教师提高实际技能的机制,注重专业课专任教师技能水平提高及增加企业一线工作经历,专业教师每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时间超过一个月。 ③重视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和专业带头人培养,形成了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
①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6.2) ②专业教学团队和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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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兼职教师 |
①从行业、企业聘请技术能手,承担实践技能课程的比例逐渐提高。 ②注重针对兼职教师开展教学能力培养工作。 |
①兼职教师比例(6.3、6.4) ②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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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主讲教师 |
①基础性课程以具有专业背景的专任教师主讲为主;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讲教师有企业背景和专业实践经验;实践性课程主要由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主讲和引导。 ②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 |
①授课教师情况(6.1、6.2、6.3、6.4) ②学生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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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内涵说明 |
重点考察内容及数据库相应编号 |
备 注 |
3.专业建设 |
3.1 专业设置与建设 |
①专业建设规划符合地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或行业人才需求计划的要求;构建了重点专业建设体系,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专业群结构合理;各专业群有明显的行业服务方向,与行业企业联系密切。 ②积极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①专业设置与建设(7) 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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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特色专业 |
①制订并实施了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②注重特色专业的课程标准建设,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教学保障体系、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方面体现出特色,成效显著。 |
①特色专业建设规划(7) ②特色专业建设成效(7) |
考察方式:现场专业剖析。 |
4.课程建设 |
4.1课程内容 |
①专业课程体系应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开发课程和选择教学内容。 ②主要专业核心课程由企业人员参与合作开发。 |
①课程教学目标(7.2) ②校企合作开发课程(7.5) |
考察方式:现场听教师说课。 |
4.2教学方法手段 |
①专业核心课程采用“教、学、做”一体的情境教学方法。 ②能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模拟教学。 ③注重考试考核方式改革,考核方式灵活、恰当。 |
①课程教学设计(7.2) ②教学方法手段及授课地点(7.2) ③考试考核方法(7.2) |
考察方式:现场听教师说课。 |
4.3教学资料 |
①选用新版国家、市级规划教材;实训教材由校企合作开发;有一定数量的自编教材,教辅资料充足。 ②图书馆的藏书(包括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能满足教学需要。 ③校园网在数字化校园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网络学习资源丰富。 |
①教材编写及选用情况(7.2、7.5) ②馆藏图书资料(3.2) ③校园网(3.4) |
|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内涵说明 |
重点考察内容及数据库相应编号 |
备 注 |
5.实践教学 |
5.1顶岗实习 |
顶岗实习有目的、有任务,覆盖面高,效果好,有考核结论;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
①专业顶岗实习记录(4.2) ②校外实习基地接受顶岗实习情况(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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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①实践教学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计中,理论教学与实训、实习内容密切结合,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 ②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教学方案设计,并参与教学全过程。 |
①专业课程设置(7.2) ②专业产学合作(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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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实践教学条件 |
①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能够满足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实践教学经费有保障。 ②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效显著。 ③每年有行业企业为学校捐资助学。 |
①校内实训基地(4.1) ②校外实习基地(4.2) ③实践教学经费(5.2) ④各专业校企合作情况(7.5) ⑤社会捐助(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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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双证书获取 |
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获取“双证书”的人数达到本届毕业生的80%以上。 |
专业职业资格证书(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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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管理 |
6.1教学管理体系 |
①教学管理机构健全,管理队伍结构合理。 ②教学管理制度完备、规范,能有效实施。 ③教学运行有序。 ④校内实训、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完善;学生校内实训、校外集中实习期间,安排专职引导教师和政治辅导员进行引导和管理。 |
①教学管理机构(8) ②教学管理制度(8.1) ③教学运行状态 ④实践教学管理 |
考察方式:随机访谈教师、学生、管理干部。 |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内涵说明 |
重点考察内容及数据库相应编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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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质量监控 |
①质量监控体系完备,建立了多元化质量监控机制,运行与效果良好。 ②教学督导人员数量适当,能力较强;有效开展学生评教、同行互评、教师评学等活动,措施得当,监控有效。 ③重视用人单位和社会对教学质量的评价,每年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社会需求调查分析。 |
①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体系及运行情况(8.1) ②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效果(8.5) ③用人单位和社会参与质量监控情况(8.7) |
考察方式:随机访谈教师、管理干部。 |
7.素质教育 |
7.1学生管理 |
①学生管理机构健全,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管理人员关心爱护学生,管理方法科学、手段先进。 ②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良好;学生精神风貌、文明状况好。 |
①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8.3) ②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与运行情况(8.1) |
考察方式:随机访谈学生、家长、教师。 |
7.2职业素质教育 |
学校有计划、有内容地开展学生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素养和人文素质教育,并有相应活动。 |
①学生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工作 ②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工作 |
考察方式:查看记录,召开学生座谈会或对学生进行随机访谈。 |
8.社会评价 |
8.1生源 |
第一志愿上线率与新生报到率高。 |
招生(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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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就业 |
①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 ②学校就业引导工作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
①毕业生就业率(9.2) ②就业工作(8.1、8.4) |
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数据为准。 |
8.3社会服务 |
①学校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技术服务有成效,促进了产学合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②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面向校内外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
①教师技术服务情况(6.1) ②产学合作情况(7.5) ③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情况(7.3) ④鉴定站(所)鉴定情况(4.3) |
考察方式:查阅相关资料。 |
8.4社会声誉 |
①人才培养质量有保证,学生家长、用人单位满意度逐年提高。 ②学校在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获得社会好评。 |
社会声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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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指标体系的组成
本指标体系中主要评估指标8项,关键评估要素25项。
二、确定学校评估结论的条件
学校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25项关键评估要素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5项,学校评估结论定为“通过”,否则为“暂缓通过”。
附件3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评估专家工作规程
一、专家组的组建
专家组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建。专家组由6~8人组成,其中专家5~7名,秘书1~2人。专家组中应有市外专家2~3人,且有一线教师和相关领域的行业企业专家。评估专家由评估委员会推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选聘。
二、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专家组工作职责
1.围绕影响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评估要素,通过分析学校的数据采集平台原始数据,查阅上报的评估材料,现场考察,与学校进行平等交流等,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诊断,认真查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按照《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要求,对学校各关键评估要素逐项进行评价,做出总体评价,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3.对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专家组组长职责
专家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专家组组长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授权全面领导专家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评估工作计划,安排专家组内部分工,确定评估工作方式;
2.组织专家在现场考察前预审学校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和《自评报告》等评估材料,分析其人才培养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
3.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考察工作,在与学校平等交流的基础上,共同查找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进行评价,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4.组织撰写对学校的评估考察意见,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反馈;组织撰写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交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及简要说明;
5.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安排,组织专家组对被评学校进行回访和整改引导;
6.负责专家组纪律教育。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三)专家的分工及职责
专家可分成专业考察组和综合考察组2个工作小组。
专业考察组由2~3名专家组成(含一线教师和企业专家),主要职责:负责考察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教学,配合综合考察组考察学校的师资队伍、教学管理。通过深度访谈、听教师说课、专业剖析等方式,对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实践教学的教学水平和质量做出客观评价,查找出专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究其发生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综合考察组,由2~4名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考察学校的领导作用、素质教育、社会评价,在专业考察组配合下考察学校的师资队伍、教学管理。通过实地考察、深度访谈、座谈交流等方式,与学校共同查找学校管理、素质教育、师资队伍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并对相关关键评估要素进行评价。
为避免因分工而带来的视角偏差,专家组要加强信息交流,沟通情况,全面了解。
(四)秘书职责
受专家组组长的委托,负责与学校的协调工作,具体落实专家组的各项日程安排,协助专家组开展评估工作,起草或打印各种材料,并做好评估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专家组既要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又要对学校负责。要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坚决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注重了解实际情况,重客观证据,严格坚持标准。
(二)评估专家要树立学校是评估真正主体的观念,注意引导学校主动、自觉参与和配合评估工作,注重与学校平等交流,应坦诚、中肯、具体地指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在评估工作中要持虚心态度,敬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不介入学校内部事务。
(三)评估专家要加强评估理论、评估政策、信息化评估技术的学习,善于运用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进行诊断,查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每位专家遵守《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纪律要求。
(五)自觉接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努力改进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前期工作
专家组在进校现场考察前应开展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评估的文件,熟悉《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和内涵要求。
2.认真分析学校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信息,预审学校上报的评估材料,形成预审意见。
3.进校前1天,集中交流研讨预审情况,确定现场重点考察内容、分工和工作日程安排。
4.秘书提前1天进校,并与学校协商落实专家组工作日程安排,作好准备工作。
(二)现场考察
专家组现场考察时间为3天,主要任务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诊断,具体工作内容:
1.听取学校自评情况的汇报(不超过30分钟)。
2.实地考察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及教学环境条件。
3.查阅部分原始材料。
4.以深度访谈为主要方法,开展访谈、听教师说课、专业剖析等。
5.通过专家与学校之间的平等交流、专家之间的民主讨论,分析查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探究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6.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按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各关键评估要素进行评价,并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专家组对学校的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
7.召开评估情况反馈会,向学校反馈评估意见;
8.提交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建议及其他评估资料。
现场考察评估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考察应具有随机性,应在学校正常教学状态下进行“常态评估”。
(三)回访和整改引导
专家组应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对学校接受评估后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引导,并通过随机回访,落实整改措施。
五、现场考察方法
(一)查阅资料:在必要时,查阅部分与学校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和评估材料直接相关的原始资料。现场考察时,查阅资料不要随意扩大范围,同时要求查阅的资料应具有原始性。
(二)实地考察:专家组进校后,对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实践教学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工作、人才培养成果、校园学问建设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
(三)深度访谈:深度访谈是现场考察的主要方法,访谈对象包括学校领导干部、普通教职工、校外兼职教师、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深度访谈须预先设计好方案,访谈时应注意方式方法,注重平等交流,共同分析查找问题及产生原因。
(四)专业剖析:采用学校推荐和专家组抽选相结合的方式确定1~2个专业进行专业剖析。通过听取专业建设先容,考察专业建设及教改成果,与专业教师和学生座谈研讨等方式,了解学校专业建设状况,与学校共同探讨专业建设工作。
(五)听教师说课: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专家组确定1~2门课程进行“说课”。通过听教师说课,了解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实践情况,分析查找学校课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思路。“说课”教师应为该课程的主讲教师,具体人选由“说课”课程的教学团队确定。进行“说课”时,课程教学团队的教师除当时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外均应一起参加。专家应当引导到场教师积极参与,充分交流,共同研讨。
(六)座谈研讨:根据需要可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每次座谈会的参加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
(七)反馈交流:在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专家组集体讨论后,形成对学校的评估反馈意见,并在评估反馈会上由专家组长向学校通报。
评估反馈意见的内容与要求:
1.评估工作概述;
2.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自评工作的总体印象;
3.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
4.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5.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评估结论的确定
(一)专家组建议结论
1.各关键评估要素的评价
本细则评估指标体系中主要评估指标有8项,关键评估要素有25项。在专家组充分酝酿、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每位专家应根据实际考察情况对照内涵说明要求对各关键评估要素进行评价(即“合格”或“不合格”)。以简单多数专家的评价意见作为专家组的评估结果。
2.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评估结论分为两种,即:“通过”和“暂缓通过”。25项关键评估要素中“不合格”的≤5项时,学校的评估结论定为“通过”,否则定为“暂缓通过”。
专家组依据表决结果,形成评估结论建议。
(二)评估结论的审定及公布
专家组提出评估结论建议后,经评估委员会审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确定学校的评估结论,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向学校反馈,并在重庆高职教育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七、评估后续工作
(一)提交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专家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考察评估工作概述;
2.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印象;
3.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
4.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评估结论建议。
(二)报送存档资料
除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外,专家组还应报送评估过程及结果资料,主要有:
1.评估工作日程安排
2.专家个人工作日程安排表
3.专家预审意见表(附表1)
4.听教师说课记录表(附表2)
5.专家深度访谈记录表(附表3)
6.座谈会记录表(附表4)
7.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附表5)
8.关键评估要素评价表(附表6)
9.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附表7)
10.专家组评估反馈意见
第二部分 学校评建工作规程
一、评建工作引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开展评建工作,强化评估主体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推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向内涵建设转移,推动学校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评建工作要求
(一)学校应以评估为手段,以建设为目的,通过评建工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善教学管理,针对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扎实改进。
(二)既要改善学校教学硬件条件,更要重视内涵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既要突出工作重点,又应着眼于整体改进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注重评估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逐步完善多元化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三、评建工作程序及内容
(一)建设数据采集平台
数据采集平台是学校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专家进行分析、诊断、评估的重要工具。
建设数据采集平台是评估的一项十分重要基础性工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要求,学校自2008年起应即时填写数据采集平台并按时上报数据。
学校应按照《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数据平台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学校有关人员要做好教育教学活动的记载,及时采集、填写数据,确保数据采集即时、真实、完整和准确。学校应建立制度,明确流程和要求,使数据采集平台有序、规范地运行,科学、合理地应用。
(二)学校自评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应加强对评建工作的领导,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确保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2.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
学校应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准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
3.认真回顾总结,开展自评自建
学校对照《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利用数据采集平台,全面、客观地分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状况,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管理发展的成果、经验和特色,查找差距和问题,深入探究其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进行整改建设。
4.形成评估报告材料
学校根据自评自建的情况,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
(三)评估的申请
学校应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时间安排的通知》中初步确定的评估时间,提前半年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交书面评估申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确定具体评估日期后,发出评估书面通知,明确专家组成员和有关要求。
(四)评估材料的上报和公示
专家组进校现场考察前30天,学校应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交评估材料(材料种类和数量见《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有关材料还应及时在学校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
(五)专家现场考察评估
专家进校现场考察时间为3天,主要活动有:听取学校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深度访谈、专业剖析、听教师说课等。
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工作应在正常教学状态下进行。学校应主动配合评估专家的工作,积极与评估专家平等交流,共同分析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究产生原因及改进措施。
在接受专家现场考察评估时,学校应严格遵守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评估纪律。
(六)评后整改
根据专家组的评估考察反馈意见,学校在专家现场考察评估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制订出整改方案,并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按照整改方案,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改工作。整改结束后,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交整改总结报告。
附表1.专家预审表
2.教师说课记录表
3.专家深度访谈记录表
4.座谈会记录表
5.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6.关键评估要素评价表
7.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
附表1:
专家预审意见表
院校名称: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预审意见 |
备注 |
1.领导作用 |
1.1举办方责任 |
|
|
1.2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
|
1.3办学目标与定位 |
|
|
1.4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
|
1.5校风与校园稳定 |
|
|
2.师资队伍 |
2.1专任教师 |
|
|
2.2兼职教师 |
|
|
2.3 主讲教师 |
|
|
3.专业建设 |
3.1 专业设置与建设 |
|
|
3.2特色专业 |
|
|
4.课程建设 |
4.1课程内容 |
|
|
4.2教学方法手段 |
|
|
4.3教学资料 |
|
|
5.实践教学 |
5.1顶岗实习 |
|
|
5.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
|
5.3实践教学条件 |
|
|
5.4双证书获取 |
|
|
6.教学管理 |
6.1教学管理体系 |
|
|
6.2质量监控 |
|
|
7.素质教育 |
7.1学生管理 |
|
|
7.2职业素质教育 |
|
|
8.社会评价 |
8.1生源 |
|
|
8.2就业 |
|
|
8.3社会服务 |
|
|
8.4社会声誉 |
|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2:
教师说课记录表
院校名称:
课程名称 |
|
所属专业 |
|
说课教师姓名 |
|
职 称 |
|
说课地点 |
|
时 间 |
年 月 日 |
说课提纲 (由专家拟定) : |
说课及研讨交流主要内容记录: |
简要评价: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3:
专家深度访谈记录表
院校名称:
访谈对象 |
|
职 务 |
|
时 间 |
年 月 日 |
地 点 |
|
访谈提纲: |
访谈主要内容记录: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4:
座谈会记录表
院校名称:
座谈会名称(主题) |
|
时间 |
年 月 日 |
地点 |
|
召集专家 |
|
与会人员 |
|
座 谈 会 情 况 与 分 析 |
(可加附页)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5:
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院校名称:
专 业 名 称 |
|
基 本 情 况 |
|
专 业 剖 析 结 果 分 析 |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6:
关键评估要素评价表
院校名称: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评价意见 |
备注 |
1.领导作用 |
1.1举办方责任 |
|
|
1.2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
|
1.3办学目标与定位 |
|
|
1.4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
|
1.5校风与校园稳定 |
|
|
2.师资队伍 |
2.1专任教师 |
|
|
2.2兼职教师 |
|
|
2.3 主讲教师 |
|
|
3.专业建设 |
3.1 专业设置与建设 |
|
|
3.2特色专业 |
|
|
4.课程建设 |
4.1课程内容 |
|
|
4.2教学方法手段 |
|
|
4.3教学资料 |
|
|
5.实践教学 |
5.1顶岗实习 |
|
|
5.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
|
5.3实践教学条件 |
|
|
5.4双证书获取 |
|
|
6.教学管理 |
6.1教学管理体系 |
|
|
6.2质量监控 |
|
|
7.素质教育 |
7.1学生管理 |
|
|
7.2职业素质教育 |
|
|
8.社会评价 |
8.1生源 |
|
|
8.2就业 |
|
|
8.3社会服务 |
|
|
8.4社会声誉 |
|
|
说明:表决时填“合格”或“不合格”。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7:
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
院校名称:
专家姓名
专家表决 关键评估要素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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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小计 |
评 定 结 果 |
1.1举办方责任 |
|
|
|
|
|
|
|
|
|
1.2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
|
|
|
|
|
|
|
|
1.3办学目标与定位 |
|
|
|
|
|
|
|
|
|
1.4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
|
|
|
|
|
|
|
|
1.5校风与校园稳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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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专任教师 |
|
|
|
|
|
|
|
|
|
2.2兼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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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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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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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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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专业设置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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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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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特色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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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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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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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课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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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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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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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教学方法手段 |
|
|
|
|
|
|
|
|
|
4.3教学资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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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1顶岗实习 |
|
|
|
|
|
|
|
|
|
5.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
|
|
|
|
|
|
|
|
5.3实践教学条件 |
|
|
|
|
|
|
|
|
|
5.4双证书获取 |
|
|
|
|
|
|
|
|
|
6.1教学管理体系 |
|
|
|
|
|
|
|
|
|
6.2质量监控 |
|
|
|
|
|
|
|
|
|
7.1学生管理 |
|
|
|
|
|
|
|
|
|
7.2职业素质教育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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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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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8.2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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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8.3社会服务 |
|
|
|
|
|
|
|
|
|
8.4社会声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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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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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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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专家表决时填“合格”或“不合格”。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