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18级部分专业2019-2020学年下期的企业轮岗实习被迫延期至本学年进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实习管理,结合本学期的教学安排,特做如下通知:
一、实行既定的校外岗位实习计划
对于已有校外企业岗位训练计划的专业,原则上应当认真实行既定教学计划。
1.物流管理专业补修企业轮岗实习。物流1811、1812班于2020年11月2日-11月20日在京东物流企业开展企业轮岗实习。
2.酒店管理专业按照计划开展定岗实习。
(1)已经在合作酒店开展定岗实习的学生,应当按照酒店的要求完成定岗实习,其管理按照《现代学徒制实习管理规定》(2019[1号])的要求实行。
(2)未在合作酒店开展定岗实习的学生,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实行。其教学计划由教研室制定。
二、合作企业教学实习
对于合作企业提出选聘和马上上岗要求的学生,原则上应当维护校企合作,在保证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敬重学生利益的基础上满足合作企业的要求。
1.合作单位主动提出用人需求。合作企业到校选聘学生并明确要求马上上岗实习的,可在符合疫情防控、签订实习协议和办理离校的情况下离校到该企业开展教学实习。
2.合作企业应主动明确来函。来函应当确认教学实习需求、岗位、待遇、保险等事项。
3.教研室按照教学实习提出实训教学任务。
三、学生自主联系企业开展教学实习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自主联系企业开展轮岗实习,应符合如下条件并通过学院批准。未经学院批准,不得自主联系单位实习。
(1)教学实习企业条件。
物流管理专业:正规的物流企业、外贸企业、大型超市集团或运输企业和大型企业物流相关工作岗位。
酒店管理专业:市区辖内的五星级酒店。
市场营销专业:电商企业、营销类企业,或其它企业的销售部、市场部、公关部、广告部、客服部等。
(2)企业需要来函确认教学实习需求,并安排学生实习引导管理人员,以确保学生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向学校提供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给学生购买保险。
(3)学生需完成已有校外岗位实习计划(特定原因退出实习教学计划的学生除外)。
四、要求
1.严格实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加强教学实习管理。教研室对学生自主联系的单位,应加强审核把关,不放学生到不相关企业实习,防止虚假实习。应制定本专业教学实习计划和加强成绩管理,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严格疫情管控,确保学生安全。不得派遣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开展教学实习。
3.本通知说明权在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