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2024学年上学期重修课程已安排结束,本次重修由开课学院根据教学安排承担重修教学任务。为确保重修教学顺利开展,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开课学院通知授课教师根据重修安排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开展考核,在16周之前在教务系统内提交重修成绩,保存过程材料备查。
二、各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辅导员按照《2023-2024上学期重修课程安排》(附件1)逐个通知学生重修安排,督促学生按时参加重修教学、完成学习任务及考核。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西区行政楼教务处213,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023-61373189。
附件:1.2023-2024上学期重修课程安排
教务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