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1级专科学生:
根据《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2021版《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意向调整专业的学生,请务必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本人填好的转专业申请材料报送到现在所属专业学院接收材料的教师处,超过时间,学校不再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一.各学院接收转专业材料和咨询的负责教师如下:
经济管理学院: 涂妍旭 13696489036 教研楼一楼学生办公室
电力工程学院:高红霞(老师),61373246,教研楼三楼辅导员办公室
动力工程学院:姜薇(老师)61373046,教研楼二楼辅导办公室
信息工程学院:接收材料是陈灿(老师) 61373047 一教5楼副院长办公室。咨询马萱(老师)61373040 一教5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生在2021年11月11日起可到本专业学院2021级专职辅导员处领取空白的转专业申请表格进行填写:
一般专科学生领取《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一份);能自行找到就业单位订单培养的学生可领取《转专业申请表(订单用)》(一式一份)、《订单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签章)和《接收毕业生就业证明函》(一式一份);参军退役或创新创业学生、身体原因不适合录取专业学习的学生是专门的《转专业申请表》。
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附家长一方(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纸的同一面上),家长在复印件上写上“同意 人转入 专业学习”并签名落日期。退役学生需附上退役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学生办理好后,必须于2021年12月3日前交回现在专业学院。交表时,学生本人须在本学院的《2021—2022学年第一期转出学院转专业申请一览表》上填写相关转专业内容,且填写内容必须与《转专业申请表》上一致。

三.转专业条件
(一)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志向和常识基础的学生,订单培养学生优先;
2.学校为用人单位订单培养,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进入订单培养班级需转专业的学生;
3.退役士兵复学,因自身情况申请转入其它专业;
4.确属创新、创业学生申请转入相关专业;
5.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学生身体健康发生变化,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学生。
(二) 调整专业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学生取得在读学籍未满一学期的不能转专业(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学生期满复学而无对应专业的除外)。严禁在办结相关手续前,转专业学生到转入专业“借读”;
2. 高考招生录取不同批次间的专业不能互转(国家相关规定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3. 文、理(依据高考时的分类)类专业不能互转,文、理类专业可转入文理兼收专业;实行新高考省份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同招生类别的专业,“历史类”和“物理类”专业不能互转,但可申请转入两类兼收的专业;
4. 高职单招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得转专业;三校生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不能转入普通类(统一考试录取)专业, 三校生只能申请转入接收同专业类别三校生的专业;“专本贯通”批次学生原则上不调整专业;
5. 经批准转入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按“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参加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分数为学生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6.大类招生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大类招生专业,按非大类招生专业的相关规定办理;
7.学生须符合转入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
8.被学校正式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9.有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10.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不能转专业;无学籍的学生严禁转专业;
11.其它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12.学生只能选择专业大类或非专业大类专业一项进行申请,不能同时申请二项。2021级有二个大类招生专业:“计算机类”和“热能与发电工程类”,另外,还有19个具体的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大类外某个具体的专业,就不能同时申请转入大类招生专业,相反,申请转入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就不能同时再申请转入本大类外的其它专业。
(三)学生具备以下特殊情况之一,可优先申请和办理转专业,不受学校集中办理转专业时间和成绩限制,但必须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1.学生健康情况改变,经学校指定三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可在其他不受限专业学习者;
2.参军退役士兵复学,因自身情况申请转入其它专业;
3.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学生申请转入相关专业;
4. 学校与用人单位设立的订单班;
5.复学、因成绩原因留级、保留入学资格入学的学生,因对应年级无原修读专业。
(四)转专业累计人数不超过同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
注:教务处电话:61373230;学校投诉电话:6137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