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
按照《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专家组评审,满足学分认定的学生公示如下(见附件)。有需要进行学分转换的学生,根据已认定的学分在9月24日前完成学分转换申请(见附件),经学院审核汇总后交教务处2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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