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建于1953年,学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与重庆市电力企业共建,学校为重庆市一级预算单位,是全国首批七所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之一, 1995年升格为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获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9年被确定为重庆市市级示范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推进学问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职业教育理念,实施校企协同育人和终身教育服务,为行业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坚持“立足电力,服务重庆,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坚定不移走校企结合、产教融合、突出实战和应用的办学路子,培养服务电力行业和重庆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高等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内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宣传处、工会办公室、科研产业处、教务处、成教处、图书馆、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保卫处、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18个专业处室和电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素质教学部、体育教学部6个教学部门。
学校开设了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等23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能源动力与材料、水利、电子信息、旅游等6个大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专业5个、市级重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市级精品课程8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现有市级教学团队8个。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5.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5.69万元,比2016年减少36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69万元,比2016年减少137.3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校学生减少导致财政补助收入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项目支出27万元,比2016年减少2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安排一次性专项经费,2017年不再安排。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校是差额单位,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未安排用于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7.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万元。







